(一)教育理论基础知识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是各地教师招聘考试中常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教学能力等。相对来说,教育学是重点考查的部分。
考查题型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型。客观题主要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等;主观题主要包括名词解释、判断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材料/案例分析题、教学设计题(活动设计题)/教育方案设计题、教育写作题等。地域不同,题型也有所区别。
1.教育学
教育学的内容可以分为宏观教育原理、中观教育**、微观教育实践三大部分。其中宏观教育原理(教育与教育学、教育与社会、教育与个体发展)多以客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常出现细节识记型选择题或填空题;中观教育**(教育目的、教育制度、课程)在识记型、理解型题目中都有涉及,常以客观题为主,最多考查到简答题层面;微观教育实践(学生与教师、教学基本理论、德育基本原理、班级管理)更侧重于考查理解分析型题目,尤其是教学和德育两大部分。其中德育与教学的原则、方法,教学过程,个别教育等知识点是材料分析题的高频考点。在复习过程中,要对核心的理论和观点深入理解,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
2.心理学
心理学内容相对较少,重点内容主要是心理过程中的认知过程、意志过程、个性心理部分的个性心理特征等章节。心理学主要集中在客观题上考查,较少出现案例分析题。在复习过程中,需要重视细节知识点的识记与理解。
3.教育心理学
教育心理学是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难度相对较大的部分,涉及的章节内容也很多。其中学习理论、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学习心理等章节的知识是考查的重点。教育心理学的考查题型较为广泛,主、客观题均有所涉及,主观题常以简答题和论述题的形式出现。在复习过程中,除了识记重点知识理论之外,还要能联系实际,达到掌握应用的水平。
4.新课程改革
新课程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新课改的目标和理念,新课程带来的教育观念的变革(新型的教学观、教师观与学生观)、学习方式的变革(自主学习、探究学习、合作学习)、课程组织的变革(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评价、课程管理与课程资源方面的变革)。该部分内容多以选择题、判断题、材料分析题等形式出现。在复习过程中,需要牢记新课改的目标、理念与具体变革内容,并能用其分析实际问题。
5.教师职业道德
教师职业道德是国家对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须具备的基本道德准则的要求,在近年考试中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多,且常常以单项选择题、材料分析题的形式出现。考试重点是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识记和理解。
6.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法律法规包括两方面内容的考查:一方面是法理学基础知识,一方面是重要法律条款。大多数地区的考试考查内容以重要法律条款的识记、应用为主,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难度不大。有时也会以材料分析题等形式出现。常考的教育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7.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有多种不同的叫法,有的地区在公告中称作教学论,有的称之为教材教法,有的叫作教育教学技能,但都是指的对考生教育教学理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考查,在试卷中常常结合具体的学科进行考查,出现在试卷的最后一道大题——教学设计题中。
(一)学科专业知识
学科专业知识有时会单独考查学科基础知识,有时包含两部分内容:学科基础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
该科目的考试方式比较灵活,包含选择题、填空题、判断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教学设计题、写作题等多种题型。每个学科有其自己的特征,如语文学科中的名句填空题、数学学科中的计算题、英语学科中的翻译题、音乐学科中的歌曲赏析题、美术学科中的创作题、信息技术学科中的程序设计题等。